我国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政府第一次将"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作为两项约束性"硬指标"列入发展目标。从目前的形势看,国家对污染治理的决心比以往任何时间都大,过去走形式的环保工作方式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作为污染程度和污染量较大的制革和毛皮加工业,必须撇弃以往的思维方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重视环境问题。
在制革和毛皮加工行业发展初期,由于普遍环保意识不强,管理不严,生产水平较低,制革毛皮企业给环境带来较大的污染。随着国家环保管理力度越来越大,以及制革毛皮加工技术不断提高,行业环保意识逐步增强。1992年中国皮革协会在联合国工发组织的资助下,争取联合国制革环保项目(1992-2000年),在国内制革厂研发了比较成熟的制革污水处理工艺,并在国内制革行业进行推广。通过十多年的努力,行业污水治理工艺和治理效果取得显著提高。骨干制革企业环保意识较强,都建有完善的污水治理系统。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仍然有部分不规范的没有污染治理能力的小制革和毛皮加工企业存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这些企业本来应该关闭,但由于地方出于发展经济的需要或监管不力,这样的企业还继续生产,不仅给环境造成了污染,而且还扰乱了我国皮革毛皮市场。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即使建立污水系统,但仍然存在偷排漏排现象:有的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根本就不处理,直接排放;还有些企业为了达到排放标准,在污水排放口加水稀释,降低污染物浓度。
对制革毛皮加工企业来说,环保压力是通过多方面显现的。首先,在目前的形势下,国家势必加大污染物(特别是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排放的管理力度,企业加大污染治理的投入,这对企业来说是最直接,对污染治理效果也是最有效的。在这方面,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将起到重要的作用,目前新编制的《制革及毛皮加工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广大制革和毛皮企业的配合下,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并提交给国家环保总局,正准备安排征求意见。标准是国家判定企业是否达标排放的依据,如果企业不能够达标排放,将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将被关闭。
另一方面,国家在宏观调控政策过程中,将首先以产生污染的行业作为切入点。政策的调整最容易也是最直接的切入点,比如出口退税、加工贸易、制革准入等方面的政策。
从2005年年底,国家为了控制贸易顺差,开始对出口结构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首先从耗能高、有污染的行业入手,制革和毛皮加工由于污染问题也涉及其中。在过去的一年半的时间内,国家先后出台了十余个与皮革行业有关的调控政策,其中主要涉及出口退税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目前,生皮、半成品革和大部分税号的成品革的出口退税已经取消,只有6个税号的成品革出口退税为8%,但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调整深入,所有成品革的出口退税可能面临全部被取消的境地,而皮鞋、皮革服装等皮革制品的出口退税也有可能调低。加工贸易政策同样有很大的调整,特别是4月5日商务部等有关部委下发的17号公告颁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由于将成品革出口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从而使蓝湿皮进口加工贸易受到影响。
近三年,皮革、毛皮及制品以及羽绒行业的投资在48%-70%之间,高于平均水平。由于我们的产业政策粗放,各地对制革企业投资核准标准差别大,造成了新进入的企业可能不符合环保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了减污排入的工作量,因此还要将产业政策细化。发改委将联合协会制定行业准入条件,从生产企业的布局、企业的工艺与装备、污染治理等方面对企业提出非常具体严格的要求,并联合国土资源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银监会和电监会以发改委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并同信贷政策、工商登记和土地使用等政策相结合,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新企业允许建厂(给予土地、贷款、供电等),同时对现有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过期还是不符合要退出。
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皮革和毛鞣制、鞋类制造行业比以前更加严格。该名录明确要求制革和毛皮鞣制企业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其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鞋业制造企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毫无疑问,2007年是环保风暴年,还刚刚是风暴的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