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保护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探索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许可证管理的有效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日前上海市安全监管局部署自今年3月至11月在本市箱包制造、制鞋、木制家具制造、危险化学品4个行业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许可证试点工作。
试点区和使用高毒物品的试点企业数量安排为:浦东新区5家箱包制造企业,闵行区5家制鞋企业,奉贤区10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金山区5家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具体试点企业由试点区根据本辖区企业实际情况,按照典型性和代表性原则,通过筛选、初审、选定等程序确定。
市安全监管局全面负责许可试点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实施试点企业许可证颁发工作;安排适当经费贴补试点区,用于试点工作经费保障和试点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试点区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区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辖区内许可试点的实施工作,研究制订试点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规范和现状评价技术导则,并配套适当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具体试点工作安排为:一是今年3月-5月(试点准备阶段),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研究制定本市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许可证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区安全监管局根据试点任务,筛选确定不同规模层次的试点企业名单,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分别牵头研究制订箱包制造、制鞋、木制家具制造、危险化学品行业的职业病危害控制规范及现状评价技术导则;组织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启动试点工作。二是今年6月-10月(试点实施阶段),市和区安全监管局组织试点企业学习试点方案、办法和标准,指导试点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准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试点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试点企业按照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的建议对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向区安全监管局提交申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许可证所需资料;区安全监管局组织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和评审,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按规定颁发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许可证。三是今年11月(试点总结阶段),区安全监管局全面总结许可试点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本区试点工作成果、问题、建议等相关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安全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