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大刀阔斧整治皮革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后,福建省再出重拳,于近日出台《福建省皮革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对皮革行业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两项水污染物指标排放总量实行严格控制。计划到2015年,全省皮革行业COD排放量比2008年下降40%,NH3N排放量比2008年下降36%。
根据《方案》,2010年底全省淘汰生产规模3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企业;到2012年前关闭淘汰1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落后产能;到2015年前,关闭淘汰30万标张/年以下的皮革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全省皮革行业将实行排放浓度和排污总量双重控制,在确保水、大气的各项污染物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依法规范处置的前提下,2011年全省皮革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8年下降的比例为,COD下降45%,NH3N下降41%;2012年比2008年下降的比例为,COD下降42%,NH3N下降39%;2015年比2008年下降的比例为,COD下降40%,NH3N下降36%。
《方案》对全省九市一区总量削减任务作了详细分解,并要求所有皮革企业必须采用国家推荐的清洁化生产技术,因地制宜、因厂制宜实施水回用,严格落实含铬废水单独处理,实现含铬废水、含硫化物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雨水的“五水分流”,分期分批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皮革集中区必须建设统一的污水处理厂,所有皮革企业及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都要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建设规范的中控系统,对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视,皮革企业废水在线监控设备要分别连接到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室和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中控室。
福建省皮革行业产能指标位居全国第一,淘汰皮革行业的步伐也走在了全国前列。“十二五”期间,福建省将在2011、2012、2015年度减排考核中,对有皮革行业整治任务的地方一并考核其皮革行业污染物削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将纳入省政府下达的《责任书》完成情况的总体考核内容予以通报,并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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