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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有章可循

http://china.BagsNet.com   2011-06-07  来源:互联网

     [法眼聚焦]

  不需要雇佣店员,不需要交纳房租,不需要上万元的启动资金,只要坐在电脑前动动鼠标,拥有一个虚拟店铺,就能卖东西赚钱。网上开店利润高、门槛低,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

  那么,在网上开店究竟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了解哪些知识才能避免落入“违法经营”的窘境?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网络法律专家张樊在这里为您指点迷津。

  ——编者

  规则1:开店手续要齐全

  一般来说,在网上开店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在淘宝等购物网站上开设网店;另一种是通过自建网站开设的网店。前者手续简单,向购物网站免费申请即可,后者则需要到当地的通信管理部门办理新建网站的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还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如果只是偶尔在网店上出售自用物品,可以不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管理上也比较宽松。但以营利为目的长期经营网店创业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营业执照。

  另外,如果在网店上卖食品、酒类、医疗保健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图书音像制品等,也需要事先取得相关的许可证。

  规则2:货源选择得谨慎

  选择货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能在网店上销售法律禁止买卖或限制买卖的商品。主要包括毒品、人体器官、黄金、外汇、文物、枪支弹药、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淫秽物品、发票、股票、彩票、各种身份证件、撬锁用具、解密软件、汽车反雷达测速仪、烟草、受保护动植物等等。开网店前,要对这些禁区有所了解,尤其要提醒大家的是,应注意鉴别“假货”、盗版商品,以免惹上知识产权方面的麻烦。

  规则3:发布广告须合法

  不少店主采取在论坛发帖、写博客等方式在网上散布商品广告。推广网店的方法多种多样,法律雷区也不少。

  有些店主为了吸引消费者来购买,不对产品进行忠实描述,有些店主为了在竞争中胜出,在广告里贬低竞争对手的商誉,这些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禁止的虚假广告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还有些店主采取邮件群发的方式随意发送广告,在禁止发布广告的论坛上、博客上大量散发广告,这种发送垃圾信息、垃圾邮件的方式也是被《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的。

  规则4:顾客隐私应尊重

  网店开张一段时间以后,店主手里必然积累下不少顾客资料,包括顾客的姓名、电话、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方式等等。对这些材料,店主不能随意处置,应该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以免引起顾客个人资料的外泄,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

  最后,对网络创业者提出忠告:在网上开店,最根本的还是要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诚信经营。因为在网上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一样会被法律追究。而且,网络购物本来就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带来一定困难,所以对网店店主的诚信、守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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