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可能在11月或12月出台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日前在上海宣传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员表示:别想钻《劳动合同法》的漏洞。
此前有报道称,有企业就试图在明年1月1日新法生效前裁减10年工龄的老职工,或者想办法避免连续订立合同。
在11日举行的“新人力”高峰论坛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表示:“虽然连续订立两个合同条款可以找出漏洞,比如隔三天五天再订合同,但如果劳动者提出仲裁或诉讼,企业这里叫做恶意规避。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不会坐视不管。”
而对于一些机构以培训和宣传《劳动合同法》之名,却教用人单位如何规避法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吴道槐表示,这让一大批用人单位屡屡上当,他认为企业这种心态不正常、不健康。
实际上,在整个《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欧洲商会、欧盟、美国商会乃至其他国家高度重视和关注,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来反映他们的诉求。吴道槐认为这是一种积极的态度,“一旦法出来以后,不是说钻法律的空子,而是严格地执行法律。”
他认为,《劳动合同法》用了14条的篇幅针对违法要付出的代价,包括在多种情形下要接受赔偿、行政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由于《劳动合同法》还有4个月便要生效,国务院法制办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都在着力清理与此相关的法律文件,避免旧规定与新法相冲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纪检书记王瑞介绍,在10月份会在国务院层面清理一批,各省区市的劳动部门也会对相关法规进行清理。
据透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在11月或12月出台一个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