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是中国鞋类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之一,近年来中国鞋类产品频繁遭遇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通报。欧盟RAPEX旨在促进成员国之间有关产品安全信息的快速交换,限制或避免使用可能对人身健康和安全产生严重威胁的产品,发现问题产品后通常由各国政府或产品生产商、分销商采取相应措施。
2013年,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通报大幅度上升,通报次数达到53次,比上年增加35次,通报次数与2010年次数相当。2010年至2013年,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通报次数分别为53次、24次、35次、53次。
1 从通报国来看
德国通报次数最多,占到总数的49%,其次是匈牙利、西班牙。相比于2012年,保加利亚通报次数减少13次,爱沙尼亚减少3次,但德国、西班牙分别增加28次、7次。从通报国数量来看,2013年和2012年均为7个。2013年通报国情况如下(国家、通报次数、占比):
2 从被通报产品类别来看
2013年,婴童鞋被通报次数相比上年增加了10次,占比从57%下降到44%。成人鞋占比上升速度过快,涉及的类别包括凉鞋、拖鞋、船鞋、靴子、劳保鞋、防护鞋等。
3 从通报原因来看
主要通报原因包括化学危险和窒息危险。
化学危险中六价铬超标通报44次,皮革中六价铬含量4.2-170mg/kg不等。存在窒息危险通报5次,富马酸二甲酯超标通报1次,五氯苯酚含量超标通报2次,五氯酚含量超标通报1次。
在婴童鞋窒息危险占婴童鞋总通报次数的73.3%,通报次数增加9次。
4 从采取的措施来看
通报后,采取的措施一般分为主动措施和强制措施,主动措施包括从市场、消费者手中召回、销毁,强制措施包括禁止销售、拒绝进口等。从2013年通报看,采取强制措施的占21.7%。
在本年度通报中,六价铬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并且通报次数快速上升,而在2011年、2012年,六价铬因为超标被通报的次数分别为10次、4次。六价铬通报国主要为德国,西班牙、爱沙尼亚有少量通报。
在欧盟,六价铬限制越来越严。2012年6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通过的新版安全鞋标准EN ISO 20345: 2011正式生效。根据新规定,六价铬含量不超过3ppm。2013年7月欧委会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关于REACH附件修正提案,增加了皮革产品中六价铬的管控条款。2014年3月25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条例(EU)No 301/2014,其中对附件XVII(即受限物质清单)中的六价铬的限量要求进行了修订。其中要求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皮革制品中若其中的铬(VI)在皮革(干)中百分含量≥3mg/kg(0.0003%)则不得投放市场;含有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皮革部分的制品若其中的铬(VI)在皮革(干)中百分含量≥3mg/kg(0.0003%)则不得投放市场。
建议相关企业积极与质检等部门沟通,采取措施加强产品供货检验,完善材料及产品储存过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皮革中三价铬转变为六价铬,从而更大限度规避贸易摩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