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情况汇报。市外经贸局局长肖振宇透露,今年7月底,广州开始开展申报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工作,有望在9月底可以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8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以【2013】89号文转发了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有条件的地区从10月1日开始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即B2C一般贸易出口)业务。
肖振宇透露,广州市统筹协调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国税、银行等单位和部门,对照89号文要求,提出配套监管措施和办法,汇总形成“广州市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政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推动广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发展。
此外,广州也将开展创新,依托电子口岸平台,研究开发建设“广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涵盖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出口全流程的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商务、海关、国税、工商、检验检疫、外汇等部门信息共享。
目前,广州市牵头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在10天内完成试点方案并报送海关总署,得到总署领导的高度肯定。肖振宇介绍,“从目前的进展来看,我们已经在广州地区协调了海关,包括广州海关和黄埔海关,以及广东、广州检验检疫局,协调了外汇、银行。国税等有关部门。”他表示,中央驻穗机构都分别支持广州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工作,按照正常的程序申报之后,预计在9月底可以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他说,目前看来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希望在广交会开始的时候,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能够正式上线。至于企业能否减少通关时间,他认为,一定会比货物通关以及以往电子商务通关手续要快若干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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