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承担的“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 服装皮革服装及制品”行业标准近日在江西南昌通过国家认监委审定。在审定会议上,标准审定委员会听取了标准起草人所作的说明,对提交会议审定的标准送审材料进行了认真讨论、严格的审定。审定委员会经充分讨论,一致通过该规程的审议,并认为该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各地检验检疫局对进出口皮革服装的质量符合性评价工作。
按照新修订的《商检法》的要求,出口产品的检验监管是指抽样、检测、检查,评估、验证、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及其它们的组合合格评定活动,所有的这些活动,都涉及技术性和程序性的具体要求。因此,在检验检疫工作中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符合性评价的总体流程、方法和基本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贸易自由化的快速发展,贸易措施的形式也在变化,关税的作用逐渐降低,技术性贸易措施正在成为国际贸易措施的主要形式。皮革服装作为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大宗消费品,各国政府对该类产品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基于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所允许的合理目标制定了相应的技术法规。这也要求我们通过事先对生产企业和进出口服装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风险,据此采取相应的符合性评价方法,以提高符合性评价的效率,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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