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缴税目前是立法空白
网店要缴税的“紧箍咒”将下发
网上挣钱
其实早在2006年6月,商务部就曾下发了《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中对网上交易参与者在资质方面提出了意见,即个人网上开店需要工商注册。
去年12月,北京就要求网上开店者必须进行工商注册,办理营业执照。今年两会期间,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陈学希就在“两会”上提出建议,呼吁国家尽快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立法,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使中国的电子商务得到更加健康的发展。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我国网民人口总数达到1.62亿,其中有25.5%的网民使用网络购物。网购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据中消协披露,2006年网络交易投诉已占全部投诉的10%。陈学希认为,电子商务对传统的税收制度、政策和国际税收等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商务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聂林海在第三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大会上表示,商务部计划在今年6月份发布《网上商业数据保护办法》。
据介绍,首部网上交易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开始趋向严格。业内人士指出,监管将可能主要集中在提高网上开店的门槛和征税方面。
北京先行本地暂未执行
相关立法拟6月出台
只要会打字、上网就能开一网上商店,点点鼠标、寄个快递就能挣钱的好时光一去不复返了。随着北京出台开网店要办执照的新规定以及网店也要缴税的呼声日高,很多开网店的小店主准备关门撤出这一行业。
“如果真要办营业执照并收税,我只能关掉网上这个小商店,再去打一份工算了。”在网上开店已经两年的“Anny”告诉记者,“我在北京的姐妹也在网上开了一个小店,主要经营在全球各地淘来的一些特色饰品,现在听说要办营业执照,已经不进货了。”
记者致电广东省和广州市两级工商部门,其工作人员都表示,从原则上来说,只要从事经营行为,比如销售商品,就需要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否则按无照经营处理。但他们同时承认,目前,国家并未出台网上开店登记注册管理的相关办法,“这是个全国性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指引。”
不过,记者了解到,北京于去年12月初开始实施的《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中有一条规定,在网上开店的卖家应当办理营业执照。尽管只是地方性的规定,但该消息牵动了网上庞大的开店队伍。不过,广州市信息委的答复是,本市暂无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即使网店店主想办执照,现在也没有办法。
还有缴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只要是发生交易行为就得缴税。区别只在于操作上的细则,比如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按怎样的税率上缴等。但是,国内电子商务的纳税办法暂无踪影。广州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和地方都没有对网络交易纳税的法律规定,这是一个立法空白。
但结合全国首例“网店交易偷税第一案”的宣判,网店店主受到的震动确实不小。去年,上海主营婴儿用品的网店店主张黎(音)获刑2年,被处罚金6万元。她也是因网络交易偷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全国第一人。事实上,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都达成一个共识:只要便宜和货真价实,回避缴税都心照不宣,张某只不过是众多网店经营者中“不走运”的那一个。
记者从淘宝网内部获悉,企业用户需要经过审核和验证方有资格入驻淘宝商城,其公司的银行账号是和支付网账号捆绑在一起的,工商税务部门可轻易地监测到交易情况,“但个人用户则无法监测,只能在签订用户协议的时候提醒其自觉纳税。”
据了解,我国税法规定,网上销售新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应缴纳17%的增值税。而从事买进卖出、属于新货交易的,要缴4%的增值税;如果买进的是旧货,卖出的也是旧货,店家仍要缴纳增值税,只是旧货交易一律按2%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增值税应到交易发生地的国税机关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如果月收入超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限值,还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是监控很难。”
广东君之杰律师事务所的陈启宣律师告诉记者,目前网上交易的C2C(个人对个人)模式,根据法律,如果单次交易额不超过200元,一个月交易额累计不超过2000元,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超过,则需缴纳4%的增值税,不然就存在被法律追诉的可能。
记者就此说法在网络上向20多位网店店主询问,他们绝大多数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提高网店产品的售价,如果成本偏高赚不了钱,就只能选择关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