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加速向大众渗透,网络媒体发展势头旺盛。截至2010年6月,我国网民为4.2亿,网络新闻的用户达3.3亿,半年增长2201万。互联网在生成、汇集和传播更多内容的同时,也对人们信息采择的方式产生影响。 CNNIC最新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有45.2%的网民将网络作为最主要的信息获取渠道,选择电视、报纸、杂志作为最主要的信息来源的比例分别为36%,12.5%和2.2%。网络媒体较之传统媒体的信息渠道优越性尽显无疑。 与此同时,网络作为人们信息渠道的重要性,随着网络使用年限的增长而加强。即网络使用时间越长的用户,越多地选择首选网络获取信息。如下图所示:网龄在1年以下的网民,最主要依赖电视获取信息的比例为43.5%,高于网络(33.6%)。网龄2-3年的网民,最主要从电视获取信息的比例降至34.9%,选择网络的上升到47.7%。对于网龄在3年以上的网民而言,网络取代电视作为最主要信息源的作用更加突出,53.4%的人将网络作为自己最重要的信息途径,选择电视的比例下降为28.1%。
目前,我国网民数量正保持年均20%-30%的增长。随着网民规模的持续扩大和网络使用深度的不断增加,未来互联网作为人们信息源的地位必将更加突出。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此消彼长中,互联网不仅仅是草根网民的交流社区,企业商家的广告载体,更多地承担了公共事件对外宣传发布的平台功能。 但是,由于互联网从诞生开始就带有开放性和随意性的色彩,这与公众宣传平台的严肃性与规范性构成一定的矛盾。在“眼球经济”和“注意力经济”的推动下,由于网络信息传播的不准确、不严密、不稳妥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也一直存在。伴随着视网络为“第一信息源”的群体数量的持续增大,这种影响也更加突出和严峻。 在这个网络媒体占优的时代,需要作为个体的网民更高的信息区分意识和辨别能力,尤其是未成年的网民群体。同时,对于那些具有公众发布资源和权限的网络资源平台而言,树立正确的网络媒体传播理念、完善网络传播的内容筛选、加强优质网络文化的传递,也是必要的保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