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真填写投保书
(1)亲自填写“投保书”, 要保书上有关告知事项应如实告知;不隐瞒不遗漏,以确保投保后的权益。
《保险法》第十六条 规定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 条款 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 决定 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要保书上“投保人(签章)”栏应亲自签名或盖章,并请被保险人于“被保险人(签章)”栏亲自签名或盖章。
《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规定 :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2. 索取首期缴费收据
在保险公司未签发保险单前,连同投保书一起缴付首期保险费时,应向业务员索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暂收收据或保费收据。为确保你投保的权益,最好不要收取业务员以个人或任何他人的名义出具的收条。
3. 索取 保单 并认真审查 保单 内容
填写投保单并交纳首期保险费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您将收到正式保险单。收到保险单后,您务必进行认真审核,发现错漏之处,要求业务员及时交保险公司更正。如确认保单无误,请填妥保单回执交业务员带回公司以确保您的权益。
4. 善用契约撤销权
保单撤销权是指投保人在收到寿险保单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所收保险费。为确保该项权利的顺利行使,请务必注意:(1)收到保险单时,一定要填写保单回执,保险公司一般都是以回执日期作为您收到保单的日期;(2)投保人行使契约撤销权,可以不论撤销原因,但必须以书面为意思表示,口头申请无效;(3)由于契约撤销权影响业务员利益,业务员可能加以阻拦,这时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
(对于10日契约撤销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称为“10天冷静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