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了《2007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公报显示,上半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63.4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8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691.3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0.24%。
污染物排放总量或现拐点
“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我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减少10%,平均每年减少2%。去年是“十一五”第一年,我国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还在增加,其中,COD增长1%,二氧化硫增长1.5%,比上年分别回落4.6和11.6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状况两项指标一升一降,又是一大进步。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今年6月在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今年就会出现拐点,实现污染物减排10%的目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说,今年上半年,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成效显著,在火力发电量增长18.3%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了5.2%,抵消了其他行业二氧化硫的排放增量。
该负责人说,上半年在GDP增长11.5%的情况下,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增幅较2006年回落近3.5个百分点,其原因一是全国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近700万吨/日;二是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稳步推进,1400多家重点企业采取了污水深度治理措施;三是各地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造纸、皂素等高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取得进展。
污染减排三个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人士认为,尽管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经济增长超过预期,增长方式仍然粗放;环境法制不健全;减排投入不足;基层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境执法监督不严;政策措施不完善等。
国家环保总局表示,将尽快出台污染减排三个管理办法,加快三大体系硬件建设。颁布实施《“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出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明确按统一方法核算和校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出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要求排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以自动监测数据为主,向环保部门申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另外,国家环保总局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控制污染“增量”。严格环境准入,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纺织、汽车、电力等十大国家重点调控行业的准入条件,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批;加强“三同时”管理,对不履行“三同时”制度的,一律责令停产;开展全国环评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整顿新开工项目,对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坚决依法停建、停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