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境外设厂可获国家资助
昨日,市贸发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鼓励厦门纺织企业勇于健步“走出去”,设立营销网点或购买境外企业品牌,到境外投资设厂。
纺织服装是我市重点大宗出口商品之一。市贸发局称,该办法中的专项资金来源于中央外贸发展资金,总额达941万元,属于无偿资助。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我市企业对海外纺织工业园区的建设,纺织企业“走出去”投资建厂、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境外产品研发以及为实施企业“走出去”所做的国外考察、品牌发布等专项经济活动。
其主要扶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企业到境外设立纺织服装服饰营销网络,对企业在境外设立销售自有品牌产品专卖店(柜)、展示中心、批发中心等所发生的装修费和租金给予资助;对企业在境外建立纺织服装类售后服务网络、仓储物流中心予以支持,具体包括企业在境外租用仓库和办公用房的租金、当地运输费用以及售后服务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或购置费用予以资助。
其次是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对纺织企业在境外投资设厂的前期费用、租赁或购置土地、建设标准厂房费用等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纺织服装企业在境外购买国外企业、品牌,利用国外成熟品牌的营销渠道,实施民族品牌“走出去”的项目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纺织企业在境外从事研发活动的场地租赁、高级服装面料设计专家的聘请、购买相关资料费用等给予资助;对纺织企业为拓展自主品牌在海外举办推介会、品牌发布会以及在国际专业杂志上的广告宣传费等给予资助。
根据办法,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发生金额的30%,同一企业同时申请多个项目的,其可获得的最高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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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企参展东盟博览会政府将出部分展位费
昨日,厦门市贸发局称,我市将组团参加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企业可获资助。
由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10月20日-23日在南宁举行。博览会设有四个专题:商品贸易专题、投资合作专题、农村适用技术专题、“魅力之城”专题,其中,商品贸易展区分为国内商品展区和东盟商品专区。国内商品展区展示的商品类别有:机械设备、电子电器、建筑材料、农用生产资料四大类;东盟商品专区展示的商品类别有:电子电器、日化产品、农产品、食品、家具、珠宝玉器、工艺品、棕榈油及制品、矿产品等。
我市将组织企业参展,并给予在厦门注册的参展企业25%展位费资助。
同步新闻
两项市重大科技项目新增经费两千万
截至今年7月初,市科技局已投入1.1亿元支持公共技术平台与科技基础条件建设。今年新增支持市重大科技项目2项,资助经费2278万元。
据悉,今年上半年滚动支持的2006年市重大科技项目分别是:厦门海投新阳开发公司承担的《厦门生物医药孵化器》项目、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承担的《厦门(闽台)花卉高科技园(I期)》项目、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的《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项目、厦门微电子集成技术研究中心承担的《厦门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和共建厦门城市环境研究所项目。
2007年新增支持的市重大科技项目分别是厦门银鹭集团有限公司等承担的《厦门食品科学研究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和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的《台湾科技企业育成中心(II期)》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