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18日电 通讯员徐志良报道 工资拿多少不再由企业一方说了算,而是由职工和企业双方坐下来协商决定。平湖市总工会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为全市劳动力市场带来了新的变化,为职工们带来了好“薪情”。目前,全市已有1971家企业推行“要约行动”,开展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职工17万人。实行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10.4%,其中一线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15.1%。
据调查,目前职工工资收入还未能随着企业和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有的企业效益不断增长,但职工收入不涨,收入差距越来越大。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分配权很大程度上掌握在经营者手中,老板说了算。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近年来,平湖市总工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平湖市委把“企业应开展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内容,写入了党代会报告和年度“工作意见”;平湖市政府把职工收入增长纳入了全市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目标考核体系当中,并建立健全了企业职工收入增长党政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企业评优、晋级,业主评先进、劳模挂钩。使全市上下形成“党政重视、各方配合、工会运作、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
在推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过程中,企业参考平湖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企业工资总额增幅和工资水平。对一些规模小、职工人数少的中小企业,通过实行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区域、行业工资协议。针对服装、箱包企业实行的计件工资,在协商中规定了工作日计件工资标准,又规定了加班加点计件工资标准。浙江星阁集团公司职工方协商代表提出,工资收入要向三班倒职工的生产骨干倾斜、增加职工夜班费等意见,经劳资双方协商,确定一线职工人均收入每月增加150元。而嘉兴蒙士特服饰有限公司从2002年开始就坚持每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以此为切入点开展维权工作,把工资与提高职工福利同时考虑,既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生产也获得稳定发展,实现了劳资双方“共赢”。
平湖市总工会为推动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制定了量化工作考核目标责任制,同时,建立工资协商执行情况通报制度,企业方每半年或一年组织开展一次工资协商的履约情况,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向职工公布。定期听取职工意见,扩大和充实职工协商事项。
自推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平湖市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增幅调整,制定工资指导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等项措施,平湖市企业招工难状况大大缓解,学成技术后“跳槽”的职工少了,企业凝聚力大为增强,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全市因工资报酬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也比以往同期大幅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