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百科 > 保险常识 > 办理保险索赔应该注意的问题

办理保险索赔应该注意的问题

http://china.BagsNet.com   2007-05-28  来源:中国箱包网

. 提出索赔申请。保险索赔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属于出口货物遭受损失,对方(进口方)向保险单所载明的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申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世界各主要港口和城市,均设有委托国外检验代理人和理赔代理人两种机构,前者负责检验货物损失。收货人取得检验报告后,附同其它单证,自行向出单公司索赔,后者可在授权的一定金额内,直接处理赔案,就地给付赔款。

进口方在向我国外理赔代理人提出索赔时,要同时提供下列单证:


(1)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2)运输契约;


(3)发票;


(4)装箱单;


(5)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以及证明 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


(6)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海事报告。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船方不承担责任;


(8)货损货差证明;


(9)索赔清单;等等。             


2.属于进口货物遭受损失,我国进口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当进口货物运抵我国港口、机场或内地后发现有残损短缺时,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公司,会同当地国家商检部门联合进行检验。若经确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则由当地保险公司出具《进口货物残短检验报告》。同时,凡对于涉及国外发货人、承运人、港务局、铁路或其它第三者所造成的货损事故责任,只要由收货人办妥向上述责任方的追偿手续,保险公司即予赔款。但对于属于国外发货人的有关质量、规格责任问题,根据保险公司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而应由收货人请国家商检机构出具公证检验书,然后由收货单位通过外贸公司向发货人提出索赔。


进口货物收货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要提交下列单证:


(1)进口发票;


(2)提单或进出口货物到货通知书、运单;


(3)在最后目的地卸货记录及磅码单。


若损失涉及发货人责任,须提供订货合同。如有发货人保函和船方批注,也应一并提供。若损失涉及船方责任,须提供卸货港口理货签证。如有船方批注,也一并提供。凡涉及发货人或船方责任,还需由国家商检部门进行鉴定出证。若损失涉及港口装卸及内陆、内河或铁路运输方责任,须提供责任方出具的货运记录(商务记录)及联检报告等。


收货人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可按下列途径进行:海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卸货港保险公司索赔;空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邮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包裹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陆运进口货物的损失,向国际铁路运单上注明的目的地保险公司索赔。     


二. 审定责任,予以赔付。被保险人在办妥上述有关索赔手续和提供齐全的单证后,即可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给付赔款。在我国,保险公司赔款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赔付给收货单位;二是集中赔付给各有关外贸公司,再由各外贸公司与各订货单位进行结算。



  相关文章
 • 如何办理CISS业务? 2007-06-18 11:09:34
 • 贸易保险之进出口保险索赔 2007-06-12 10:28:44
 • 如何办理出口商品口岸查验 2007-06-05 10:33:05
 • 如何办理出口商品口岸查验 2007-06-04 10:58:05
 • 如何让保险索赔变得容易 2007-05-25 10:00:54
 • 预验商品怎样办理出口换证 2007-05-21 08:32:45
 • FOB CFR CIF在具体业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007-05-09 10:55:03
 • 接受重量不足索赔要求 2007-05-06 11:26:24
 • “无单放货”法律问题 2007-05-06 08:58:30
 • 办理转关运输应具备哪些条件? 2007-04-29 11:37:34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查看

匿名发表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 招纳贤才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欢迎投稿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中国箱包网(BagsNet中国)   ©2003-2007   免责声明   粤ICP 05015913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67193  82267393  82266655  传真:0755-82267393       邮箱:china#bagsnet.com
全球BagsNet :中国站 | 国际站 | 台湾区站 | 英国站 | 美国站 | 意大利站 | 德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