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百科 > 外贸知识 > 商品的品名

商品的品名

http://china.BagsNet.com   2007-05-28  来源:中国箱包网

商品品名,是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交易条件。品名也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在合同中,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用的名称。

  对新商品的定名,应力求准确,符合国际上的习惯称呼。对某些商品还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品名,以利减低关税,方便进出口和节省运费开支。

  国际上为了便于对商品的统计征税时有共同的分类标准,早1950年,由联合国经济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其后,世界各主要贸易国又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签订了《海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CCCN),又称《市鲁塞尔海关商品分类目录)(BTN)。 CCCN与 SITC对商品分类有所不同,为了避免采用不同目录分类在关税和贸易、运输中产生分歧,在上述两个规则的基础上,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制定了《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H.S.编码制度)。该制度于198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国于1992年1月1日起采用该制度、目前备国的海关统计,普惠制待遇等都按H.S.进行。所以,我国在采用商品名称时,应与H.S.规定的品名相适应。 


  相关文章
 • 商品检验与测试服务 2007-06-18 11:07:44
 • 出口商品检验和预先检验有何不同 2007-06-18 11:04:36
 • 商品检验的相关业务介绍 2007-06-15 10:20:43
 • 中国商品将逐渐失去价格优势? 2007-06-08 10:46:48
 •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2007-06-07 10:32:08
 •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它的内容和作用是什么? 2007-06-07 10:30:56
 • 如何办理出口商品口岸查验 2007-06-05 10:33:05
 • 申请进口商品检验 2007-06-04 11:12:20
 • 如何办理出口商品口岸查验 2007-06-04 10:58:05
 • 常见出口单证—商品检验证明书 2007-05-28 08:55:29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查看

匿名发表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 招纳贤才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欢迎投稿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中国箱包网(BagsNet中国)   ©2003-2007   免责声明   粤ICP 05015913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67193  82267393  82266655  传真:0755-82267393       邮箱:china#bagsnet.com
全球BagsNet :中国站 | 国际站 | 台湾区站 | 英国站 | 美国站 | 意大利站 | 德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