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进出口商会昨日表示,欧盟及美国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实行数量设限,但限制措施将分别于2007年底及2008年底到期,未来欧美对中国纺织品服装将采取新的贸易保护举措。
中国纺织进出口商会昨日介绍,欧美对华纺织品服装设限之前,各界立场不一。许多纺织进口商希望政府给予较多的贸易保护,以应对来自他国产品的竞争;零售商及进口商则希望进口货品更加容易;而众多消费者则希望能够买到价格更低的商品。中欧、中美协议到期后,欧美新的进口限制措施仍将在一段时间的自由贸易、监控、考虑及听证会后才能采行。首先,纺织品制造商会开始不止不休地抱怨几个月,然后可能会开始讨论相关措施。在欧盟,这些程序可能会在2008年中后期出现,美国则可能在2009年中后期出现。据分析,现行的贸易限制过期后,欧美可能会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有三种:其一,重新设限,要采取此种措施,欧美必须有确切证据证实其产业遭受严重的损害,实施起来难度不小;其二,反倾销,只要中国或越南等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经证明售价比土耳其或中国台湾地区更低,则可能对中国大陆产品课征反倾销税。因而,此种措施比重新设限容易施行;其三,反补贴,若进口国有证据显示,进口产品因补贴而得以低价销售,则可以行使平衡税的反制措施,以保护国内市场。保护主义者比较可能提出的,是诉中国大陆人为操纵的人民币汇率(许多观察家都认为中国政府在大力维持人民币的低价)属于补贴行为。近期,人民币汇率一直受到密切‘关注’。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政府和业界人士应对欧美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主义加以重视,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