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保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保护各有关方面的合法利益,根据认监委2001年第2号公告《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关安排的规定》、认监委文件(认办证[2002]5号)《关于新老制度认证认证转换要求的通知》和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制订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对于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已经获得下列老制度认证证书的产品,可按本程序的规定转换证书。 2.1 原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CQC)代为颁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认证证书(CCIB)。 2.2 原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CEE)颁发的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证书。 2.3 涉及《目录》内的安全加电磁兼容产品,已获得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颁发的电磁兼容认证证书,申请人需申请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 2.4 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得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CCIB)认证证书或电工产品安全认证(CCEE)证书的申请人,需要申请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 职责 3.1 转换证书申请的受理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处负责受理申请人提出的换证申请,并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和对认证结果进行评定。 3.2 型式试验和(或)补充差异试验 检测机构负责进行型式试验和(或)补充差异试验,负责出具型式认可报告或补充差异试验,并对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3 工厂审查和获证监督 检查处/分中心负责对生产或者加工厂(场)所进行审查和获证后监督,并负责出具工厂审查报告和监督检查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 工作程序 4.1 申请人所需提交的资料(以下简称换证申请) a. 按照单元划分原则填写的转换申请书 b.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审查报告复印件; c. 原证书原件正本和副本 d. 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 4.2换证的工作内容和批准 4.2.1 已获得CCIB证书和(或)CCEE证书的产品如产品型号、商标、生产厂、制造商及认证标准未发生变化或标准换版更新不涉及检测或检查项目的增加或更换时,认证工程师接受申请人提交的换证申请,认证评定人员对换证申请审查合格后,经中心主任批准换发CCC认证证书。 4.2.2 已获得CCIB证书或CCEE证书的产品,当认证标准发生变化或标准换版涉及到检测或检查项目的增加或更换,需补做差异试验;产品认证工程师接受申请人提交的换证申请后,原则上通知原检测机构补做差异试验,检测机构提交差异部分的检测报告, 经认证工程师、认证评定人员对换证申请和补充差异检测报告审查合格后,报中心主任批准换发CCC认证证书。 4.2.3 已申请CCIB或CCEE认证,但未进行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的,申请人应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程序》重新申请。 4.2.4 已申请CCIB或CCEE认证,仅完成型式试验时, 申请人应提交按照单元划分原则填写的转换申请书。 需补做差异试验时, 产品认证工程师原则上通知原检测机构补做差异试验; 检测机构提交差异部分的检测报告。 检查部遵照业务分工的原则指定分支机构或由本部安排的工厂审查组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审查,并出具工厂审查报告。 产品认证工程师、认证评定人员对文件审查、型式试验报告含补充差异检测报告(如有)和工厂审查报告审查合格后,报中心主任批准颁发CCC认证证书。 4.2.5 已申请CCIB或CCEE认证,并完成型式认试验和工厂审查的,申请人应提交按照单元划分原则填写的转换申请书。 需补做差异试验时, 产品认证工程师按照原则上通知原检测机构补做差异试验,检测机构提交差异部分检测报告。 产品认证工程师、认证评定人员对换证文件审查、型式试验报告(含补充差异检测报告)和工厂审查报告审查合格后,报中心主任批准颁发CCC认证证书。 不需补做差异试验时,产品认证工程师、认证评定人员对换证文件审查、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审查报告审查合格后,报中心主任批准颁发CCC认证证书。 4.3 认证证书 换发证书时,原则上按照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以及一个申请人的一个生产厂的一个单元颁发一张证书的原则,一份老证书换取一份新证书,一般不进行合并和拆分。 4.4 受理申请的时间安排 从2002年5月1日起至2003年4月30日,产品认证处受理在证书有效期以内的换证申请。为使换证工作有序进行,申请人尽量一次申请换发持有的认证证书。 4.5 换证费用 按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发生的项目统一收取。 5. 相关文件 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新老证书转换申请审批表 转换3C证书提供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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