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保险公司要继续转变观念。
从物流责任保险这一险种的开发来看,保险公司对物流企业的业务不太了解,对每个物流环节潜在的风险缺乏明确的认识,不能正确掌握被保险人的信用程度,加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不完善,许多法律法规中无责任赔偿限额的规定,使得保险公司对风险控制既担心又谨慎,从而将看不清的风险认定为是最大的风险。
在对待物流责任保险这件新生事物上,保险公司应该继续转变观念,要立足于责任险的长远考虑,从社会责任的全局着想。作为承保公司不要一味地、甚至出于担心夸大风险,不要不加分析地将承保范围缩得越小越好,保费提得越高越好。要确确实实地为物流公司做点事,为促进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做贡献,而且要做就做好,不要应付于事、让新生事物流产、让物流商失望。
其次,保险公司要勇于创新产品。
产品是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保险公司要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提高核心竞争力;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研究消费者的需求动向,不断创新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但是,在对待保险产品创新的问题上,人们却往往表现得“理性有余”、“激情不足”,其主要原因是对新产品创新的重要性和作用认识不足,没有把产品创新提高到应有的高度。加上保险产品创新本身具有风险性,一旦失败将会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一些保险公司出现了畏难情绪,采取跟进、模仿的策略,大多着眼于熟悉的、见效快的产品销售。这样无形中一些满足市场需求、有发展潜力的新产品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所以,产品创新要贴近市场需求,要针对客户的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定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几种具体责任险产品供选择,使大多数物流商能够接受并乐于采用这些产品。
第三,保险公司要深入企业组织培训。
保险公司应经常深入现代物流公司,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熟悉物流业务的各个环节,了解物流商的需求,不断出台满足物流商需要的保险产品。同时当好物流商的高级参谋,为其找出潜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准确鉴定其风险程度,替客户进行风险评估,设计风险管理方案。 |